一、债务人如何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当债务人打算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时,有以下关键要点需留意。
在时间方面,务必在收到支付令的那一天起,往后数15天内,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异议。
这15天的时间限制很重要,逾期提出可能就无法被受理。
异议的内容要清晰明确,要能体现出对支付令所确定的债务关系或者数额等方面存在不同看法。
比如
这里要特别注意,债务人所提出的异议必须是关于实体方面的。
像单纯只是针对自身的清偿能力问题,或者只是希望延缓债务清偿的期限等这类理由所提出的异议,一般是不能被认定为有效异议的。
一旦法院对债务人合法提出的异议进行仔细审查并且予以认可,那么支付令就会失去效力,督促程序也就此终结。
此时,如果债权人还想要继续追讨债务,就必须另行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二、债权人怎样应对债务人的支付令异议
支付令异议是债务人的法定权利。若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
首先,债权人要确认异议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债务人只是口头异议,不产生法律效力;若其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对债务本身无异议等非实质性异议,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
其次,若债务人提出实体性异议,如主张债务已清偿、债务关系不存在等,法院会进行形式审查。债权人此时应积极准备证据,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未履行情况等。例如提供借款合同、交付凭证、还款记录等。若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支付令即会失效,案件将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需按诉讼流程,充分行使权利,参与庭审辩论等环节,以维护自身合法债权。
三、债权人对支付令异议有啥应对之策
若债权人收到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可从以下方面应对:
首先,审查异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与实质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异议需书面提出,若只是口头异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判断异议是否有合理事实与理由。若债务人仅为拖延时间,提出毫无根据的异议,债权人可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法院对异议进行实质审查。比如债务人称已还款却无任何还款凭证,这种异议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再者,若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此时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督促程序转化为普通诉讼程序,通过正常的庭审,举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